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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臺東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配合加速推動本府電腦化計畫,以期 有效運用電子計算機,建立縣政管理資訊系統,實施科學化管理,以 促進縣政進步,特設置本資訊發展推動小組(以下簡稱本小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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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本小組置召集人、副召集人各一人,分別由縣長、主任秘畫兼任,委 員由民政局長、財政科長、建設局長、農業局長、教育局長、地政科 長、兵役科長、計畫室主任、主計室主任、副主任、人事室主、副主 任、秘書室主任、副主任擔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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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小組置執行秘書、副執行秘書各一人,分別由計畫室主任、綜計股 長擔任,負責處理經常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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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本小組任務如左: (一)於本府縣政管理資訊系統、發展構想及推行計畫之研議事項。 (二)關於本府各局科室資訊人員訓練計畫之核議及輔導事項。 (三)關於本府縣政管理資訊系統推行之協調事項。 (四)關於本府各局科室電子計算機系統共同使用之研議及協議事項。 (五)關於本府設資訊系統人員編制,作業經費之審議及指導事項。 (六)其他有關推動本府全面性資訊作業之協、審議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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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本小組委員會議每三個月舉行乙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,由召集人 主持,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時,由副召集人主持。 前項會議必要時得由召集人邀請專家學者參與諮詢及審議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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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本小組經常業務所需經費,由計畫室編列預算支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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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本要點自發布日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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