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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為維護本館圖書之完整,避免無謂損毀,特訂定本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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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凡讀者借閱本館圖書,如有遺失、撕毀、圈點、評註等情事時,悉依 本要點之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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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讀者借閱圖書時,應親自檢查有無撕毀、缺頁、圈點、評註,並向管 理人員聲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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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讀者借閱之圖書,如有遺失,應自動向本館申請辦理賠償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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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所借圖書如有遺失、汙損等情事,應自行購賠與原書相同之新書,無 法購得新書時,則按時價加倍以現金抵償,遺失或損毀之圖書如為絕 版或整部圖書之一部份時,其賠償金額另依實際情形估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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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讀者賠償圖書應依左列規定辦理賠償手續: 1.向圖書組索取遺失或汙損賠償估價單,並自行填註後,送交採編組 核定賠償價格。 2.經採編組核定賠償價格後,即向總務組繳納賠償金額,再將單據交 圖書出納台辦理註銷手續。 3.如係自行購買之書籍作為賠償時,應將所購之圖書送交圖書出納台 辦理註銷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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