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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臺東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提高本府暨所屬機關出版品之品質、 協調及協助出版業務,並整合出版品資源,特設置「臺東縣政府出版 品編輯諮詢小組」(以下簡稱本小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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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本小組依本府及所屬機關需求,提供下列協助事項: (一)參與各單位出版品大綱之討論。 (二)協助訂定出版品標題名稱。 (三)協助刊物內容及美編審核。 (四)提供有關出版事宜之資訊與諮詢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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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小組置召集人及執行秘書各一人,由縣長指派本府適當人員兼任, 組員若干人,由本府各局室選派適當人員兼任,並得視需要外聘諮詢 人員。 前項人員無法執行職務時,得另聘其他人選繼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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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本小組作業方式視本府暨所屬機關(擬出版單位)需要,提送相關資 料,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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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參與本小組之本府暨附屬機關代表均為無給職,其工作績效得列入考 核並酌予獎勵;外聘諮詢人員為無給職,得依規定於出席會議時支領 出席費或交通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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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本小組所需作業經費於新聞課相關預算項下支應,惟外聘委員出席費 或交通費由擬出版單位於相關預算項下支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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