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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臺東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促進社區大學課程發展,提供本縣民 眾優質終身學習課程,特訂定本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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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社區大學課程分一般性課程、現代公民素養課程、弱勢族群及配合相 關政策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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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一般性課程分下列三類: (一)學術課程:提升民眾學術涵養,拓展知識廣度,培養思考分析與理 性判斷的能力,包括人文、社會、自然等課程。 (二)社團課程:促進民眾參與社區服務,培養民主素養,發揮社會關懷 ,凝聚團體意識,包括社區參與及社團服務等課程。 (三)生活藝能課程:充實民眾生活實用知能與藝術素養,提供正當休閒 與提升生活品質,包括自我發展、人際溝通、身心保健及休閒運動 等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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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現代公民素養課程包括人權法治教育、環境永續教育、媒體素養教育 、安全教育、生命教育及社區總體營造等相關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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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弱勢族群及配合相關政策課程包括弱勢族群、婦女教育、婦女平權教 育、性別平等教育、新移民教育、國防教育、防災教育、鄉土教育及 其他配合相關政策之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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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學術、社團及生活藝能課程之開設,應有適當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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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社區大學課程開設原則如下: (一)每年至少辦理二期課程。 (二)一學分課程上課時數十八小時,二學分課程上課時數三十六小時, 以此類推。 (三)每門課程以不少於十二週為原則。 (四)每班學員人數不少於八人,經專案報請本府同意者,得視實際情形 酌予減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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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課程開設報核規定如下: (一)報核時間:招生三十日前報本府核定。 (二)檢具資料:課程總表、分類表、每門課程資料(含課程名稱、目標 、課程大綱、上課日期及時數、上課地點、師資簡介、學員資格、 收費規定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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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本要點所需相關表件由本府另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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