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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臺東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落實「鄉鄉有圖書館」政策,廣築知 識寶庫,充實縣內各公私立圖書館,加強各館館際合作,共創書香社 會,特訂定本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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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本要點輔導對象如下: (一)轄內各鄉(鎮、市)立圖書館。 (二)轄內國民中、小學圖書館:由本府文化處會同教育處辦理。 (三)轄內各寺廟及私立圖書館:由本府文化處會同民政處辦理。 (四)轄內社區圖書館或閱覽室:由本府文化處會同社會處辦理。 (五)其他公私立圖書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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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要點輔導內容如下: (一)向上級政府爭取補助,充實各館館藏。 (二)辦理圖書館工作人員之研習、觀摩、專題演講、討論會等。 (三)每年定期召開全縣圖書業務發展會議。 (四)輔導各圖書館經營之技術服務與讀者服務等工作。 (五)建立館際合作系統。 (六)輔導各館蒐集圖書、資料、地方文獻等,以建立館藏特色。 (七)輔導辦理推廣活動,如圖書巡迴、書展、講座、座談會、藝文展演 等。 (八)輔導訪問各圖書館了解各館現況,並做調查統計、分析,提供改進 建議。 (九)編印輔導刊物。 (十)其他輔導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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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本府輔導時,應知會受輔單位之主管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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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本府得寬列輔導經費,以利業務之推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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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各受輔導單位辦理成績優良者,本府得建議其主管機關予以獎勵;績 優之輔導人員,由本府簽報獎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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