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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:臺灣省政府社會處 79.1219 社四字第五二六七三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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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主旨:為建立本縣兒童、少年保護網絡,結合縣內社會、教育、法律 、衛生、醫療等單位共同參與,以成立台東縣兒童、少年保護協調聯 繫會報(以下簡稱本會報)特訂定本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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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會報認為如左: (一)規劃本縣兒童、少年保護方案。 (二)協調聯繫各相關單位配合執行有關兒童、少年保護之工作。 (三)結合民間力量,建立本縣兒童、少年保護支援系統。 (四)兒童、少年保護政策與法令研究及建議。 (五)其他有關兒童、少年保護之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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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本會報設召集人一人,由縣長兼任,執行秘書一人,由縣府社會科長 兼任,綜理會報業務。其參加會報之機關集團體如左: (一)本縣警察局。 (二)本縣衛生局。 (三)省立台東醫院。 (四)本府教育局。 (五)本府社會科。 (六)台東家庭扶助中心。 (七)台東縣律師公會。 (八)台東縣婦女會。 (九)私立台東仁愛之家。 (十)臺灣臺東地方法院。 (十一)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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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本會報設置幹事若干人,由縣府社會科派員兼任,承召集人及執行秘 書之命,執行會報決議事項及協調、諮詢輔導等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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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本會報下設臺東縣兒童、少年保護專線,善加運用社會工作技巧,發 揮功能,並定期對會報提出工作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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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本會報每半年舉行一次,但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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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本會報辦理兒童、少年保護工作所需之經費,由縣府相關預算支應。 如有不敷得接受或運用社會資源辦理,或申請內政部獎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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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本會報兼職人員為無給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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