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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台東縣漁港管理費類目及費率如左: 一、漁船及舢舨:按每船噸每日新台幣一元計收,未滿一噸者以一噸計算 ;與國外合作或以國外為基地之漁船按實際泊港日數計算;其餘國內 基地漁船全年以一八○日計算,停泊天數未超過一八○者,以實際泊 港日數計算。 二、漁筏:按每艘每日新台幣五元計收,全年以一八○日計算,停泊天數 未超過一八○日者,以實際泊港日數計算。 三、娛樂漁業漁船:按每船噸每日新台幣二元計收,全年以一八○日計算 ,停泊天數未超過一八○日者,以實際泊港日數計算。 四、海上遊樂船舶:按每船噸每日新台幣二十元計收。 五、交通船、工作船:按每船噸每日新台幣四元計收。 六、其他船舶:按每船噸每日新台幣四元計收。 七、公務船舶、研究船、訓練船免予收費。 八、營業用途之加油、加水、加冰、修護等專用碼頭,管理費按每公尺每 月新台幣五○○元計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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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船舶因緊急避難進泊漁港期間,免徵漁港管理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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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本收費類目及費率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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