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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台東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推動綠美化環境,建構良好生活品質 ,並配合觀光產業之發展,落實環保及優質生活環境,型塑綠美化景 觀空間,提昇舒適生活環境,特訂定本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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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本工作小組除本府農業處處長為召集人外,成員包括城鄉發展處、工 務處、文化暨觀光處、臺東縣環境保護局、原住民族行政處、農業處 等相關單位各遴派1名擔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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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作業要點適用對象為本府暨附屬機關、學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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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工作職掌: (一)對工程涉及綠美化環境植栽設計與規劃。 (二)就縣內所屬機關、學校建築興建整修空間綠美化規劃。 (三)縣轄區內主要道路行道樹、綠美化景觀維護管理。 (四)綜理縣內路樹、公園管理、植栽綠美化工作及籌劃推動方針。 (五)督導縣轄區內綠美化施工、植栽、公園管理相關事項規劃。 (六)擬訂環境綠美化策略,以強化及因應本縣環境綠美化。 (七)提供建議及實際執行時之技術諮詢,以提昇綠美化執行品質。 (八)縣轄區內對現有之路樹、公園管理、植栽綠美化設置或遇重大天然 災害需重新規劃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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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本小組視業務需要召開會議,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,召集人 因故不能出席時,由召集人指派一人代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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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本小組置幹事二人,由本府農業處林務科科長及承辦人員兼任,協助 執行並處理業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