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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: 依據縣長「觀光發展」、「公共建設」等 20 大建設政策更新汰換道 路雙語標示,提升觀光品質、建置國際友善環境,特訂定本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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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相關法令: (一)道路標示中文譯音應依據教育部訂頒「中文譯音使用原則」所訂拼 音方式施作。(二)地名及路街名之譯寫,依內政部建置之「線上地名譯寫系統」辦理 (http://placesearch.moi.gov.tw/translate/)。(三)道路標示牌規格應依交通部訂頒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」規範辦理。(四)觀光遊樂地區指示標誌之設置地點及標誌式樣等,應依交通部訂頒 「觀光遊樂地區申請設置道路交通指示標誌審核要點」之規定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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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計畫目標: (一)型塑國際化生活環境,建置活潑多元且富在地特色之公共空間標示 ,營造友善觀光旅遊環境。 (二)運用網路資訊科技,提供民眾便利無時限的觀光旅遊環境,增加國 際能見度,提升本縣旅遊服務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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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規劃原則: (一)標示統一化:各項標示建置應強調活潑性、多元性並能突顯臺東人 文及在地特色,與民眾生活環境結合,提供旅遊便利性。 (二)標示藝術化:各項標示施作應結合本縣地景、座標建置,並結合網 路科技應用,便利遊客查詢路名與景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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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推動期程: 本計畫自 100 年 1 月起,分階段依本縣主要且迫切之道路或公共 空間需更新汰換標示訂定優先順序,納入年度預算推動辦理。 (一)前置作業階段: 100 年 1 月起擬訂本府公共空間友善標示推動 小組設置要點,組成推動小組,遴聘小組委員。 (二)執行階段: 1.評估查訪更新汰換之道路及公共空間標示,確認更新汰換地點與 數量,建置資料圖庫,確定經費來源進行設計、發包作業。 2. 100 年 3 月完成本縣道路及公共空間標示圖樣設計,做為本 縣道路或景點標示建置使用。 3. 100 年 4 月起分階段進行道路及公共更新與汰換作業。 4.編製發行雙語台東旅遊完全指南,結合資訊科技地圖點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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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建置內容: (一)本縣主要入口道路標示:營造在地特色入口意象、英語標示設施、 中英語導覽標示設施、座標指示設施及重要路口資訊科技地圖地圖 點位設施等。 (二)市區街道標示:營造在地街道特色意象、英語標示設施、座標指示 設施、方向導引設施及重要地標資訊科技地圖點位等。 (三)觀光景點標示:營造在地特色意象、中英語導覽標示設施、方向導 引設施及重要地標資訊科技地圖點位等。 (四)觀光自行車道標示:營造在地特色意象、中英語導覽標示設施、方 向導引設施及重要地標資訊科技地圖點位等相關設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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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預期目標: (一)帶動觀光人潮:加速建置重點城市、套裝旅遊路線及觀光地區整體 環境標示,改善視覺及聽覺服務系統設施,提供外籍人士順暢無阻 的旅遊品質。 (二)加速國際接軌:標示系統國際化,服務設施現代化,改善英文資訊 不足現象,營造友善的生活環境,提昇國際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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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經費來源: 本計畫所列各項工作需用經費,由本府各單位編列年度預算支應。 |